根据学校《关于成立 2023 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樊荣忠
副组长:乌日古木拉、王永明(常务)
成 员: 杨峰、王海娟、邱环、王瑞娟、王洁琼、丁姝妤、韩丹丹、毕业班各班主任
二、时间任务安排
时间 |
学院职责 |
5月6日 |
1、完成毕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 2、完成毕业审核工作方案公布工作 3、公示预计毕业生名单 |
5月12日 |
向学生公布离校手续办理时间、截止时间。 |
5月20日 |
1、5月8日上交毕业论文定稿 2、5月8日—5月10日,完成毕业论文扫红查重 3、5月中旬完成论文答辩 |
5月26日 |
1、公共必修课、教师技能考试等公共类课程成绩录入完毕 2、学院专业课录入时间为5月20日—21日 3、审核毕业生成绩及离校手续 4、打印证书并加盖公章 |
6月16日 |
1、完成证书盖章工作 2、向毕业生颁发证书 |
6月23日 |
协助完成本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注册工作 |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5月6日前通过公众号或网站首页,公布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毕业审核工作的各环节及时间安排。
(二)5月6日前统计全部预计毕业生名单,包括续读、应届、提前毕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于5月初召开毕业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专项会议。
(四)毕业审核, 5月26日前完成。
(五)离校手续,通过毕业生离校系统办理。
(六)公示
1、学院网站公示审核工作的阶段性结果,公示期为三天。学生对毕业审核工作存在疑问的,学院尽力及时协调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协商解决。
2、公示的内容包括预计毕业生名单、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未通过学生名单及原因、全部预计毕业生的离校状态数据(包含学费、公寓、图书馆等环节)。
(七)证书打印
学院向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只颁发一份学位证书,主修及辅修学位信息均打印在同一学位证书上。
(八)证书盖章
1、学院将于6月16日前将公示的2023届毕业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教务处将学院报送的2023届预计毕业生名单报给公章具印组,按公章具印组时间安排用印。
(九)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原则上一次性发放,学生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毕业审核相关工作,该生毕业证书则分批发放。
(十)数据汇总
学院将在6月23日前,将2023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表、2023届毕业生未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完成毕业生统计工作。
政府管理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