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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2024届推免研究生细则

[日期:2023-09-21]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3] 43 号)和《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内师党政办发[2023] 20 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如下细则:

1、 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综合成绩测算。

2、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和录取。

3、 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或本班)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

4、 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425分)考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综合成绩测算具体要求:

(1)综合成绩测算由学院研究生推免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前三年的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班级)排名,综合成绩包括以下三项:思想品德成绩(三年平均成绩)、学业成绩(三年学业成绩的加权平均)、日常表现成绩(三年平均成绩),三项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5%、80%、1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思想品德成绩+学业成绩+日常表现成绩;

(3)学业成绩计算方法按照前三年必修课(专业必修+公共必修)和专业选修课共同加权平均计算;

加权平均分=∑(课程考核成绩x 该门课程应得学分)除以所修课程学分总数

(4)最终推免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依次排名。

7、杜绝弄虚作假,若有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取消名额,不予递补。




政府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