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4〕75 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内师校发〔2017〕105 号)以及《关于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师教发〔2025〕14 号),对接收转入我院三个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明
成员:巴图、王海娟、甘雪慧、邱环、王瑞娟、李东海、王洁琼、李蒙、韩丹丹
二、接收转专业的范围及要求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二)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 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四)我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接收文、理科专业学生转入,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仅接收文科专业学生转入,均要求无不及格课程。
(五)所有专业要求拟转入学生品学兼优,在原学院无任何处分,并能提供无处分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
(六)对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学院将从高考成绩(占比30%)、上一学年(大一考察上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占比40%)、综合面试(占比30%)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序。
其中,必修课成绩按照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七)申请转专业范围:我校2023级、2024级在校本科生与退役大学生。转专业学生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八)已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专业或调回原专业。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受理申请转入时间
1.4月8日—4月17日:学院准备工作阶段
2.4月18日—4月21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阶段
每日系统开放时间:9:00-17:00。
学生需对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进行全面了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转专业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申请人需慎重提交转专业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4月23日—5月10日:审核、公示与报备阶段。
我院通知申请转专业学生按时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四、接收程序
按内师教发〔2025〕14号“关于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五、学院内专业调整
我院学生在学院内部专业调整的,与其他学院转入手续一样办理。
国家治理学院
2025年4月8日
附件:
国家治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科类别 | 拟转入年级 | 现有学生人数 | 拟接收学生人数 | 备注 |
1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2024、2025 | 51、40 | 2 | |
2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2024、2025 | 49、45 | 2 | |
3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2024、2025 | 52、45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