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接收转入我院三个本科专业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转专业的规定
1. 转入人数限制
每个专业每年接收转专业人数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即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
2.公共事业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原则上只接收理科生转入,行政管理专业文理皆可转入。
3.所有转入的学生,在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必须经本学院面试小组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办理下一环节手续。
4.受理申请转入时间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二、接收程序
按校发[2017]105号文件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2017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学院内专业调整
我院学生在学院内部专业调整的,与其他学院转入手续一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