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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日期:2013-10-11]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年7月3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需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要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不含存折)。网上缴纳报考费可使用网上银行方式或电子支付卡方式支付。相关说明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95599.cn。所有考生在2013年11月7日—14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ttp://www.nm.zsks.cn),网上核对报名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网上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对于平台提示的需要进一步审核的信息,考生需上载相关证书、证件等图片,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报考费。

      4.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6.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7.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 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俄语或日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4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专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4月初以后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材料,享受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学制

    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5年。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从2014年起,按照国家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收费制度;学费标准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将在现有奖、助学金体系基础上,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用于资助生活困难学生,具体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七、招生查询

    有关信息可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咨询电话:0471-4392424               

    传    真:0471-4392424                学校代码:10135 

    通讯地址: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史楼2楼西南侧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22                        联系人:王永明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