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院函授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确保学院函授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和学员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是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函授专业本科学习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是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写作毕业论文对培养学生专业研究素养,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须成立由专业教师参与的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担任。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布置毕业论文的写作;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资格审核;负责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避免相同或者雷同选题过度集中的情况;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资格审定
毕业论文为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专科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凡修完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实施毕业论文的写作。
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之一“专业实习”,并完成书面报告,成绩合格;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给予毕业论文初评成绩合格(含)以上。
四、毕业论文写作、答辩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5周,合格者取得 4学分。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工作在7月30日前完成。
五、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1、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应当具备学术论文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文学作品或者单纯的案例分析等各类非学术论文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面授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选题应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动态。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3、毕业论文应当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层次清楚,逻辑严谨,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4、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5、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4000字左右。
六、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的格式必须规范、统一。学员应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样式装订成册,并一律左侧装订。(见附件1)
1、毕业论文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及装订(一式五份,其中三份送答辩老师审阅),制作成电子文本(用word格式,学生自备磁盘)。毕业论文字体统一使用宋体,论文题目为小二号黑体字,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字,尾注为五号宋体字。
2、毕业论文应包括:前置部分(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摘要、关键词)、主体部分即正文、附录部分即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包括注释)。注释统一采用尾注形式,对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论文中必须注明引用著作的书名或论文名、作者、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及出版时间,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和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函授教学情况,具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的。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明确毕业论文写作体例、规范及质量要求;根据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制定写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学生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提纲;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随时进行具体指导。
3)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文稿;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4)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情况,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5)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全过程表现和实际水平,要求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6)每个指导教师必须按阶段进行指导,认真填写各阶段指导记录表。
八、毕业论文答辩
1、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学院设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行政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须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
3、在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组的成员。
4、对未通过第一次答辩者(即第一次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应认真做好论文撰写工作,继续修改论文,原指导教师应继续对论文写作进行指导;论文修改完成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学院提出补答辩(即参加第二次答辩)申请,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选派教师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可参加补答辩。
5、未参加补答辩,或补答辩后答辩成绩依然不及格者,依据学生意愿予以肄业或延期毕业。
九、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写出指导教师评语,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其中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2、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以百分制给出毕业论文的答辩成绩。
3、论文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终评成绩:
论文成绩=指导教师初评成绩╳40%+答辩成绩╳60%
附件1:
毕业论文软盘报送说明
1.毕业论文文件名规定:主文件名由学生自己的学号及姓名组成,扩展名自定。扩展名可根据自己所选用的编辑软件来确定,如wps、doc、txt等。某学生李天汉学号为200319025,他所用的编辑软件为word,则文件名为:
200319025李天汉.doc;
2.学生严格按照论文题目、单位、作者、指导教师、摘要、关键词、正文、致谢、主要参考文献;外文题目、单位、作者、指导教师、摘要、关键词顺序,并按规定的字体、字号录入。
3.字体、字号规定如下:题目(黑体小2号居中);单位、姓名(宋体4号间隔2空);指导教师及其姓名(楷体4号间隔3空);摘要、关键词(黑体5号);摘要内容、关键词内容(楷体5号);参考文献(黑体5号)、参考文献内容(宋体5号);正文内容(宋体小4号),一级标题(黑体小4号),二级标题(仿宋小4号加黑);外文内容标题(新罗马(Times New Roman)2号加黑居中),单位、姓名、指导教师及其姓名(新罗马(Times New Roman)4号居中),摘要、关键词(Times New Roman 4号加黑)、摘要、关键词内容(Times New Roman 4号)
4.正文内容行距1.5倍。
5.论文的标题层次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1,二级标题1.1,三级标题1.1.1,依此类推,编号左起顶格书写。
6.中文摘要15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7.参考文献只列文中引用的公开发表的文献(未公开出版的用脚注说明),按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出。其排列格式如下:
专著:作者名(包括前三位)、书名、出版社、出版年。
论文集:作者(包括前三位)、文题、编著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
刊物:作者名(包括前三们)、文名、刊物名称、期(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