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行政管理、经济、财务管理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管理学科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受到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及经济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方法和技巧的基本训练,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
在课程体系设置中,遵循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重创新的原则,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系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现代管理方法和管理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际企业管理惯例和规则。
二、人才培养规格
(一)学制:2.5年。
(二)毕业标准: 毕业学分44,共面授800学时。
(三)授予学位:学生如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细则》要求,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方向:
行政管理: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教学计划
课程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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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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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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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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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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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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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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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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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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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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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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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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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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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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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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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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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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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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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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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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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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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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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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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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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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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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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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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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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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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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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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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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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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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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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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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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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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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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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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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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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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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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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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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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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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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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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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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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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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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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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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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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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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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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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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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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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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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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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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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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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学与应用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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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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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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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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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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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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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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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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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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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毕业论文(4学分)外,学生续修11门课程,共40学分,每门课程共40学时,其中面授20学时,学生自学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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