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7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接收调剂生源进入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为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2.调剂考生报考专业名称为公共管理(研究方向须与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或行政管理。
3.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业务课中须有《公共管理(学)》且另一门业务课须与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研究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似,两门业务课成绩均≥100分。
4.根据上述条件,按照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分配比例,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进入我院公共管理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复试调剂考生名单。
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