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7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接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调剂生源进入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考生报考专业名称为公共管理。
2.调剂考生毕业专业须为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教育类专业。
3.据上述条件,按照我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分配比例,按照外国语成绩≥50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根据以上条件确定拟进入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复试的名单。
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4日